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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“出国劳务”:思南县首例组织他人过境(边防)获批逮捕
日期:2021-07-19 浏览
案例回顾:

2020年3月22日、3月25日,犯罪嫌疑人胡某以实施电信诈骗为由,将杜某、陈某等人从思南引诱到云南省景洪市,以获取高额工资。该市的中缅边境,驾车或步行绕过检查站,走私到缅甸勐腊。

公诉人解释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八条,组织他人非法越境(境)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且还要罚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,违反国(境)境管理规定,情节严重跨越国(境)境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,刑事拘留或监视,并罚款。

检察官提醒:

非法越境(边境)或者组织他人非法越境(边境)是违法犯罪行为。本案旨在提醒广大市民警惕“出国打工”的幌子,出入境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,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。